時間:2007/12/10點擊:3142次
根據市建設局《關于建立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登記管理制度的通知》(汕府建[2007]212號)要求,從現在開始我市所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產權單位或使用單位應向市安監總站申請初次登記,每次現場安裝作業前使用單位須向工程項目安監機構辦理安裝告知手續,安裝完畢后須向工程項目安監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手續。目前已安裝使用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須于12月10日前補辦登記手續。《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初次登記申請表》、《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加節頂升、拆卸)申請表》可從“汕頭建設網”下載。
近日,市安監總站召集各區安監分站對我市建設工程全面實施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登記管理制度工作進行布置。各安監站將于12月中旬開始對我市建設工程實施建筑施工起重機械登記管理制度情況進行檢查,對未進行登記的起重機械將責令立即停工,限期登記。
摘自:汕頭建設網